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22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组成
组 长:王韶华、房方
副组长:王玮、董宏伟
成 员:张稚、王志楠、吕春燕
二、评选范围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范围为2024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院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级支教保研、保研辅导员等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保留入学资格并于今年申请恢复入学的行政保研、保研辅导员、支教团推免生参加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选。
三、奖学金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学业奖学金分三等,奖励标准和比例为:一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40%;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比例为40%;三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20%。学业奖学金比例实行总量控制,各学科和专业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评选原则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按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分别评选,其中人工智能学科按研究方向范围内分别评选;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在各专业范围内分别评选。
2.奖学金评选优先次序:
(1)获评2023年“智慧控计”夏令营“优秀营员”的推免生
(2)其他推免考生
(3)第一志愿考生
(4)调剂考生
3.推免考生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其中一等奖学金中推免考生(含夏令营“优秀营员”)不得超过所属学科或专业参评总人数的30%。
4.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进行排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5.保留入学资格并申请恢复入学的保研辅导员、支教团推免生,根据其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保留入学资格并申请恢复入学的学生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五、其他
1.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核定学业奖学金名额、组织评审,在学院官网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申诉方式,发送邮箱到以下邮箱:kjyjs@ncepu.edu.cn
3.不能按时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硕士研究生将取消学业奖学金资格。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