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过程测控新技术与系统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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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

华北电力大学

工业过程测控新技术与系统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仪器设备管理细则

 

为落实“工业过程测控新技术与系统”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财产管理制度及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提高仪器设备管理的可操作性,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定义为由华北电力大学“工业过程测控新技术与系统”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及本实验室出面争取到的经费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包括办公家具、仪器、仪表、设备、工具等。

2、实验室仪器设备为学校财产,由实验室负责托管,实行统管共用。

3、实验室仪器设备主要为在本实验室立项的科研项目服务,大型仪器对外开放。

4、针对实验室各个具体仪器设备,都应有详细的使用操作规定。

二、仪器设备的采购

1、新添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单件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需经专家论证并通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

2、研究方向负责人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见附件1),报实验室主任审批。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将近期需要添置的仪器设备按照大学资产处要求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物资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报资产处批复。

3、购置单价或采购额在5万元以下时,研究方向负责人填报《华北电力大学物资设备询价采购审批表》(见附件3),提供不少于3家供应商正式报价单及采购理由,报实验室,由实验室设备管理员报大学资产处审批,并按照资产处同意的购置方式购买。资产处同意自购的,由实验室组成由主管领导牵头的三人以上采购小组,自行购置。

4、购置5万元以上的批量物资设备或单件仪器设备应采取招标或议标方式,研究方向负责提供技术规范书,由实验室设备管理员报大学资产处审批。资产处负责组织招议标、合同签订及采购工作。

5、申报购置单价预算为1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要经申购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填写《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与审批报告》(见附件4),由项目负责人、专家组成员及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资产处审核。购置单价预算为4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校外专家参与可行性论证和评标。

6、申报购置单一来源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必须组织充分的调研,填写《单一来源设备采购申请表》(见附件5),由调研组成员及实验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资产处审核。

7、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应尽量通过符合海关优惠政策条件的形式进行采购。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与报增

1、仪器设备到货后必须及时进行实物验收,由设备专管人请示实验室主任后,实验室设备管理员报请资产处启动验收手续。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资产处及实验室成立三人以上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单价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实验室设备管理员、研究方向负责人、资产处等有关职能部门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各实验室负责人为各自实验室的仪器保管人和领用人。

2、验收工作必须按照技术合同、验收标准(国标、部标、厂标等),对仪器设备功能、性能、精度、附件及随机资料等进行验收,并如实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物资设备验收报告》(见附件6);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测试,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实际检测结果、验收标准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如实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报告》(见附件7)。

3、一般常规仪器设备,货到后一周内完成验收;大型仪器设备需要安装调试的,二十天内完成技术验收;进口设备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

4、实验室设备管理员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凭验收报告、发票到资产处建账报增,凭发票及报增单到财务处报账。

5、校外赠送或无偿调拨给实验室的设备,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应尽快到资产处办理建账、建卡手续,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6、新购置仪器设备相关资料,包括论证材料、申请表、招标技术规范书、厂家投标书、购买合同、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培训资料等均应交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归档保存。

四、仪器设备的建档及维护

1、仪器设备验收后一周内,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完成设备编码及资料归档工作。

2、单价在200元~800元(不含800元)的在实验室编号、建账、建卡(格式见附件8“实验室200~800元物资设备帐目表”);单价在800元及以上的必须在资产处逐台编号、建账、建卡。

3、实验室仪器设备采用统一的编码体系,并实现计算机化管理。

4、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要贴标签、标明仪器责任人;大型仪器设备需给出简要工作原理、主要技术参数、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张贴在显要位置;试验耗材、元器件等要在固定位置集中放置。

5、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保持仪器设备处于最佳状态,预防事故的发生。当仪器设备发生较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提出损坏及维修报告,严禁擅自拆卸仪器设备

6、仪器设备责任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卫生、维护、操作、例行检查与校验工作。

7、实验室设备管理员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仪器设备清查工作,清查内容包括:核对账目,做到账、物、卡相符;了解仪器设备运行状况、利用率、维修情况、校验情况等;分析使用及维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

1、鼓励实验室内外、校内外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根据具体情况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并保证做到精心使用、及时归还、损坏赔偿、有偿使用。

2、校内各部门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客座人员及研究生均可申请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为便于管理,采用预先申请使用制度,使用者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申请单》(见附件9)。实验室设备管理员根据使用计划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自由支配使用,超越申请批准使用期需另行申请。

3、校内各部门借用仪器设备,双方要办理借用和归还手续。借用单位在借用期间要精心使用,及时归还,并按规定收费。若借用单位在借用期间损坏仪器设备,要由借用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校外单位借用我校仪器设备,须持单位证明,由资产处负责签订借用协议,并负责催还工作,借用10万元以上贵重仪器设备,要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

4、大型仪器设备由指定的操作员操作。一般设备可由使用者自己操作,但使用前要熟悉仪器设备性能与操作规程,经本仪器设备责任人同意后,方可上岗使用。

5、进入实验室人员要进行登记(见附件10),包括姓名、单位、工作内容、使用设备、进入实验室时间、离开实验室时间等,仪器设备责任人督促登记工作,实验室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6、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运行登记制度,根据仪器设备特点编制运行统计表(见附件11),包括使用者、使用时间、工作内容、是否正常,并由使用者签字。每月将运行统计表交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归档保存。

7、试验耗材一般应由课题组从其它经费中购买。

8、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研究出的科研成果及论文,作者单位均应署名“华北电力大学工业过程测控新技术与系统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并需要写入资助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科研经费号。

9、对于不能认真履行实验室有关规定的使用者,或故意违章操作者,实验室有权停止或取消其使用实验室资源的资格。

六、仪器设备的维修、损坏、丢失与报废

1、设备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有维护的职责,平时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测,防止故障发生。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一般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由实验室审批,做到随时维修。大型故障以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要报资产处审批,待批准后方可立项维修。

2、仪器设备的改造要提出改造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报资产处审批,待批准后方可立项改造。

3、凡属玩忽职守或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的,应按实际情况给予责任人教育、批评、行政处分,并按规定赔偿。外借或因带出实验室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时,由使用者负责赔偿。损坏赔偿标准见《华北电力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4、发现仪器设备丢失或损坏,当事人应及时报告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应向实验室主任报告,明确责任人并到资产处办理报失、报损手续。需要拆卸检查时,应征得实验室设备管理员的同意。各实验室仪器的小修由设备专管人自行安排,大修要征得实验室设备管理员的同意。设备被盗要向保卫处报案,由保卫处出具被盗证明。

5、仪器设备报失、报损,要填写《华北电力大学仪器设备报失、报损申请表》(见附件12),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资产处,由资产处根据规定审批处理,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失、报损处理意见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6、对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无修复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设备专管人要主动向实验室通报,填写《华北电力大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件13),经资产处组织技术鉴定后,按照大学仪器设备报废程序,申请报废处理。

七、仪器设备相关人员职责

1、实验室设备管理员由实验室主任任命,由实验室固定编制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为:

1)协助实验室主任完成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设备编码及资料归档;

3)负责大型公用仪器设备及公用办公家具等。

2、设备专管人为各下属实验室负责人,专管该室的仪器设备,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联系仪器设备厂家、标定检验及技术服务机构,完成日常维护;

2)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

3)协助指导客座人员操作专用仪器;

4)负责统计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故障维修情况(每月一次);

5)负责安排实验工作及提供规范化的实验结果;

6)结合自己专业方向对实验仪器进行革新与研制。

7)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卫生检查。

3、仪器设备操作员由实验室固定编制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为:

1)做好技术消化工作,掌握仪器设备工作原理,制定操作规程,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2)在实验室统一安排下接受试验任务,按照操作规程完成课题要求的操作,给出分析报告;

3)配合仪器设备生产厂家及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发仪器设备新功能,研究新的实验技术和方法,提高使用效率;

4)制订仪器设备消耗品及易损件订购计划;

5)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排查,严重故障应及时上报实验室并组织维修;

6)负责向实验室汇报仪器设备运行维修情况(每月一次);

7)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卫生工作。

八、仪器设备收费标准

1、鼓励校内外研究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充分体现实验室的平台作用与开放性。为保证实验室的有效运转并提供持久的优良服务,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2、实验室定期将对外开放的仪器设备在网站上发布。

3、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由如下几部分构成:耗材和日常维护费、服务费、设备折旧费、水电费、管理费。

4、收费范围包括:1)对外服务;2)校内教学科研服务;3)实验室开放课题服务。

5、各仪器设备根据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并予以公示。

6、所有收费项目由实验室统一管理,可以现金、支票或转帐方式结算,并开具收据。

7、特殊实验采用的消耗件或装置的费用,由委托人负责,实验室不负责开支。

8、仪器设备责任人为挖掘仪器设备性能,开发应用功能,使仪器设备更好发挥作用而使用的机时,不在收费之列。

 

相关附件内容,略。